⚡️ORGANIZATIONAL CHARTER⚡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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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56年訂定
民國56年10月社員大會通過 民國64年10月29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73年09月23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79年09月18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84年01月23日期末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87年10月05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|
民國89年09月17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
民國95年01月20日期末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103年10月16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104年09月28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105年01月29日期末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105年10月26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106年10月17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民國107年10月23日期中社員大會修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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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條、本會功能為:
一、健全學生自治體系,凝聚學生共識,增進學生福利。 二、協同本系行政單位推廣各項措施。 三、舉辦各類活動增加與外系以及外校系之溝通與共事的媒介。 四、蘊育學生公民素質,培養學生多元能力。 五、本會舉辦各類競賽刺激系上學生榮譽心,並且積極鼓勵參與各 社團之活動,拓展本會之觸角。 六、擔任師生橋樑,暢通溝通管道,增進師生情感,維繫校園和諧。 七、擴大社會參與,扮演社會良心,善盡社會責任。 |
第十二條、本會之權責為:
一、對外代表全體會員參與各項活動,對內籌劃協調辦理全校性活動或是系上 活動。 二、統籌規劃並稽核本會財務之運用。 三、對學校事務若有建議,可推選代表參與學校會議與決策。 四、追求本系所有學生之最大福利為目的。 |
第三十八條、 會長職權:
一、 系學會採會長制,由系會長總理會務,系會長由系學會基本會員選舉產生。 二、 會長以不記名投票選之。 三、 系會長之任期為一年,連選得連任一次。 四、 直接對會員大會負責。 五、 對會內掌管一切事物對外代表學會。 六、 為行政中心首長,綜理行政中心事務。 七、 代表學生會出席學校行政會議、校務會議及有關會議。 八、 提出章程、法規案及其他重要議案。 九、 向系上提出本會聯合社團、系學會專案活動經費預算。 十、 新會長無法產生時,原任會長應繼續行使其職權,直到新任會長產生為止。 第四十一條、 財務長
一、 管理學會的財務和分配經費。 二、 負責的工作主要為本會財務計畫與管理。 三、 預算之審核:預算之編列,將全年度預算做適當的配置,以求本會經費最有 效的利用,並同時達到開源節流的目的。 四、 解答同學對本會對學會財務之疑問:同學會學會財務如有疑問,可向本會意 見箱提出,財務組將予以回復。 五、 工作提要: (一) 零用金之管理。 (二) 交接時的印鑑重刻。 (三) 各活動帳務管理與其他機動工作。 第四十三條、 公關長
一、 負責個性資料取得參觀及對外活動。 二、 為增加學會之經費積極爭取廣告贊助,使會費充裕。 三、 與各系校之間交流活動。 四、 負責「公共關係」事宜,與外系、它校及外界各單位連繫,經費之籌措, 協尋募款及尋找贊助廠商。 五、 公關組需與校園附近默默支持本會活動的商家,保持優良的關係,善盡溝 通及協調,達到本會最終目的,為系上同學謀取最大的福利。 六、 藉由公關組盼望能與全國大專院校之財金系良好的關係,並得以保持與業 界、證券商也能取得良好的聯繫。 七、 工作提要: (一) 於每學期期初寄發公關函全國大專院校之財務金融系學會。 (二) 洽詢廠商提供通訊錄的印製贊助。 (三) 新生系服的訂做套量並與廠商洽談。 (四) 各活動之外界接洽(演講與老師接洽、校外參訪接洽......等)。 (五) 幹部生日的規劃。 第四十六條、 資訊長
一、 負責本會之文書作業處理、訊息傳達。 二、 負責在財金系的相關社團中,不定期上傳有關係上的文章。 三、 各活動之本會網頁傳達、本會問題回覆及其他機動工作。 四、 設計及製作本會網頁,不時定期更新網頁。 第四十七條、 文書長
一、 學會內部檔案整理。 二、 每次幹部會議時填寫會議記錄。 三、 工作提要: (一)各會議之記錄工作。 (二)每次開會寄發開會通知單(三天前),會後寄 發會議紀錄(三天內)。 (三)學會之文書資料蒐集整理。 (四)交接時,幹部及成員之資料整理與通訊錄印製。 |
第三十九條、 副會長職權:
一、 協助會長處理會內事務。 二、 會長不克行使職權時,由副會長協商代行其職 權。 第四十條、 執行秘書
一、 協助會長、副會長處理事務。 二、 副會長不克行使職權時,由執行秘書協商代行其 職權。 四十二條、 會計長
一、 負責本會的財務會計管理和發票管理。 二、 財務報表之編制:每活動結束後做活動報表之提 供,以便系上幹部與組員對本會財務了解。 三、 於隔月月中提供本會月報表公布,說明系費餘額情 形。 第四十四條、 活動長
一、 負責規劃本會內各活動。 二、 若有以系為代表之活動勳由活動組負責之。 三、 工作提要: (一) 各活動之班級宣傳。 (二) 康樂活動策畫指主持事宜。 (三) 各活動宣傳與其他機動工作。 第四十五條、 機動長
一、 負責本會有關於器材的使用以及管理。 二、 定期清點本會器材。 三、 各活動、開會、器材、場地租借。 四、 各活動之照片攝影及沖印。 五、 各活動器材管理與其他機動工作。 第四十八條、 事務長
一、 管理學會內部資產。 第四十九條、 美宣長
一、 推廣海報設計與相關美工之設計。 二、 負責社辦內的美工佈置。 三、 工作提要: (一) 評鑑本樣式設計及製作。 (二) 系上活動之名牌製作 (三) 活動海報及美宣道具製作及場地規劃佈置 |